发生医疗纠纷封存病历时需要注意什么

2023-09-01 09:00:50 来源:法务网

一、

发生医疗纠纷封存病历时需要注意什么

发生医疗纠纷后,需要封存病历的,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资料图)

2.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3.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的,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病历按照规定完成后,再对后续完成部分进行封存。

4.医疗机构应当对封存的病历开列封存清单,由医患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各执一份。

5.患者如在病历资料封存3年未提出解决医疗纠纷要求的,医疗机构可以自行解封。

二、

发生医疗纠纷后多长时间内应该进行尸检

发生医疗纠纷后一般会在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其中,找法网提醒您,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三、

产生医疗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1.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

2.除了由于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纠纷外,有时,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的不满意,也会引起纠纷。这类纠纷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对正确的医疗处理、疾病的自然转归和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医疗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于患者的毫无道理的责难而引起的。亦有人称之为医疗侵权纠纷,即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是否侵权及侵权责任的争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说明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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