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七都镇谢云荣等2人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天内(2023年5月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资料图)
异议受理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闽东中路33号蕉城区政务服务中心39号窗口)
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7日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谢云荣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瀛洲嘉园北一弄21号
60.50㎡
/204.38㎡
农村
住宅
2
谢绍态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瀛洲嘉园北一弄22号
阅读 隐藏边栏发布日期:2023-04-19 15:47:04 所属分类: 财经